您好:
本人於110/06/20時,在本交流園地提問 「朝陽發布之疫情紓困方案,申請資格是否符合教育部所規範?」 此文針對本校發布之疫情紓困方案中,自行額外新增之限制,導致部分原應獲補助之同學,無法順利獲得補助。 提醒本校應重新審視此次紓困方案之限制,是否合理且符合教育部所規範。
當時學務處給予回覆表示額外訂定之限制為「資源有限,為利即時有效紓困」、「依據行政院、教育部政策及校內急難扶助辦法」所訂定相關補助原則,並表示本校已放寬補助範圍,「年收入80萬」以下之家庭亦可獲得補助。更宣揚「目前受理之申請者,幾乎全數通過申請」。
然而,教育部於110/07/12發布「1100085669號通令」,其中就表示「本部近期獲悉部分學校於校內緊急紓困助學機制訂有非必要規定,如限制須符合或排除具有特殊身分者:中低收或低收入戶家庭成員、清寒證明或符合本部『大專校院弱勢助學計畫』助學金資格等。」 同號通令中,教育部更重申「協助大專校院受疫情影響學生紓困補助係採從優、從速、從寬之精神,故本須知所訂補助對象僅規範為『受疫情影響之本國籍大專校院學生』,而未限制與受疫情影響無關聯之學生身分……」。
由上述可得知,本校於「疫情紓困補助方案」中所額外訂定之限制,明顯違反教育部之規範與意志,甚至可說為「打臉」上一次學務處之回覆。
因此本人欲再次提醒本校相關單位,應重視學生申請補助之權利,勿任意以校方作業方便為主軸,訂定違反教育部所規範之限制。
自110/07/12以來,已過了10天,許多學校皆以根據1100085669號通令修正紓困補助之申請資格,如距離本校十分鐘的「修平科技大學」。本人每日定期上到本校學發中心網站等候,然而卻遲遲看不見本校之修正動作,並且申請日期剩餘不到10日,校方似乎採取不聞不問之態度,針對此情況,本人備感遺憾。
總的來說,本人之訴求為: 1. 本校應根據教育部1100085669號通令修正紓困補助方案。 2. 本校因校內疏失,導致部分同學無法即時申請補助,應延長補助申請時間至符合教育部公告之期程「110/08/31」止。
煩請本校相關局處「盡快」解決此問題。 感謝。 |